2015年桐庐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对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除有职称条件外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脱产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外的硕士研究生需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学历,国外学位学历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无职称要求的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
5.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它条件要求详见《2015年桐庐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计划及条件》(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采用传真报名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 11月30日。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完整,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证明业绩的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传真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传真号码详见《2015年桐庐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计划及条件》(附件1)。
注意事项:通过传真方式报名后,请即时与咨询电话联系确认。报考人员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另行通知考核。考核前,将对采用传真报名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材料不全或弄需作假的,取消资格。
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1:2比例,特别紧缺的专业、岗位,可酌情降低比例。
四、考试考核
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试考核,全面测评考生各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工作能力、经历、业绩及岗位匹配性。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经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拟聘用对象。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无适合实际工作岗位要求少聘或不聘的,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和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按人事调配政策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逐个依次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七、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招聘信息均在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桐庐人才网公布。
3.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桐庐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工作人员计划及条件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