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湛江市霞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霞山区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为霞山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霞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霞山区文化馆、霞山区图书馆、霞山区工农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霞山区海头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共7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1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具体招聘职位及专业、学历、资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日(上午9:15—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湛江市霞山区政府2号办公楼11楼会议室(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
1、笔试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职位所需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xs.gov.cn/)上予以公布。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者,在笔试后3天内向招考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职位按合格线60分以上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职位面试并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线分数划定为60分。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考察
考试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实施。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粤人社﹝2010﹞276号文组织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拟聘职位人数不足的,经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xs.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 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对应的职位聘用相应的岗位 等级,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定的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监督投诉电话:0759-2173761 (区人社局)
0759-2173363 (区人社局)
附件:1、2015年湛江市霞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一)
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