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漯河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编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1名,源汇区事业单位25名,召陵区事业单位21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2015年漯河市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经进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6.2015年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失信人员;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10日前。)
三、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不同岗位,分别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具体岗位见计划表)。报名人员于2015年8月10日—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黄河路647号市人社局院内南五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加盖公章)。报名时填写《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10日9:00—8月14日18:0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15年漯河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5年8月14日18:00停止报名。
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5582770),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提前告知,不参加笔试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准参加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
咨询电话:0395—5582770(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8月16日—8月17日期间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及《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和报名表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时使用。(现场报名考生无需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实操,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⑵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⑶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学历条件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人才紧缺岗位简化考试程序,不再进行笔试,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
⑴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⑵面试满分为100分。
⑶面试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须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提供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同时提交《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现场报名已经审查报考资格的考生不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⑷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⑸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实操
⑴有实操环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实操。实操满分为100分。
⑵考生参加实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4.考试总成绩
⑴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人才紧缺岗位
有实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
无实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⑵学历条件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lh.l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5—5582770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