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卫生监督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若干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为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县后巷36号)三楼办公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鹿城区卫生监督所2017年公开招聘
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因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若干名。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温州市户籍在本市区有固定住房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愿意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2.法律、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卫生监督、文秘和计算机、摄影专业优先考虑。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鹿城区区卫生监督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县后巷36号)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8272307。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复印件
(五)报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材料,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鹿城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此表在附表中下载)。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填写《鹿城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时必须准确、完整。
2.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聘用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办理聘用手续,过时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属临时协管员,实行合同制。年薪3.5万—4万,三个月试用期后统一办理社保。
联系电话:88272307
本公告由鹿城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鹿城区卫生监督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