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某下午六时多外出买菜。出门时看手表,发现表的时针和分针的夹角为110°,七时前回家时又看手表,发现时针和分针的夹角仍是110°。那么张某外出买菜用了多少分钟?
A. 20分钟 B. 30分钟 C. 40分钟 D. 50分钟
2.骑自行车从甲地到乙地,以10千米/时的速度行进,下午1时到;以15千米/时的速度行进,上午11时到。如果希望中午12时到,那么应以怎样的速度行进?
A.11千米/时 B.12千米/时 C.12.5千米/时 D.13.5千米/时
3.一个正方体木块放在桌子上,每一面都有一个数,位于相对面两个数的和都等于13,小张能看到顶面和两个侧面,看到的三个数和为18;小李能看到顶面和另外两个侧面,看到的三个数的和为24,那么贴着桌子的这一面的数是多少?
A. 4 B. 5 C. 6 D. 7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张某所用的总时间没有超过一个小时,则分针比时针多走的路程小于360度,这段时间内分针比时针多走了110+110=220度。因为分针每分钟比时针多走5.5度,所以实际用时220÷5.5=40分钟。
2.B【解析】若以15千米/时的速度行至下午1时,则比以10千米/时的速度行至下午1时多走15×2=30(千米)。而前者比后者每小时多行驶5千米,因此从出发到下午1时耗时为30÷5=6(小时),由此可知出发时间为上午7时,因此希望在中午12时到,也即用时为5小时,则速度为10×6÷5=12(千米/时)。故选B。
3.B【解析】题目给出相对面数字之和为13的条件,则注意将其余条件中出现的相对面合在一起。从这一点出发,可以看出若将小张与小王看到的面合在一起,则实际共看到2个顶面与4个不同的侧面。而四个不同侧面恰为两组对面,也即其数字之和为13×2=26,因此顶面的数字为(18+24—26)÷2=8,于是底面数字为13—8=5。故选B。